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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艺术学院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组织机构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教督〔20211号)、关于印发《辽宁省十四五期间地方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辽教通〔202317 号)精神和关于印发《辽宁科技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方案》的通知(辽科院发〔2022〕37号)精神,为确保学院在审核评估工作高效有序开展,经研究,人文艺术学院决定成立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评建办公室。

一、学院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长: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

副组长:教学副院长、科研副院长、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员:学院教学办公室、学院团委、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学院各专业教研室、学院实验中心负责人。

二、学院评建办公室

 任: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

副主任:教学副院长、科研副院长、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成员:学院各专业教研室主任、分团委书记、实验中心副主任。

秘书:教学秘书和学院各专业教研室年青教师

根据学院审核评估工作需要,学院评建办公室下设评建材料组、科研评建组、学生评建组、评建宣传组和评建督查组。

1.评建材料组

教学副院长

主任学院各专业教研室主任、学院实验中心副主任

成员:教学秘书和学院各专业教研室秘书

2. 科研评建组

科研副院长

成员:学院各专业教研室科研员

3. 学生评建组

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主任学院分团委书记和学生党支部书记

成员:学院全体辅导员和班主任

4. 评建宣传组

学院党总支书记

成员:学院各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宣传委员

5. 评建督查组

院长

成员:学院督导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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