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艺术学院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组织机构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教督〔2021〕1号)、关于印发《辽宁省“十四五”期间地方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辽教通〔2023〕17 号)精神和关于印发《辽宁科技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方案》的通知(辽科院发〔2022〕37号)精神,为确保学院在审核评估工作高效有序开展,经研究,人文艺术学院决定成立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评建办公室。
一、学院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
副组长:教学副院长、科研副院长、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成 员:学院教学办公室、学院团委、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学院各专业教研室、学院实验中心负责人。
二、学院评建办公室
主 任: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
副主任:教学副院长、科研副院长、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成员:学院各专业教研室主任、分团委书记、实验中心副主任。
秘书:教学秘书和学院各专业教研室年青教师
根据学院审核评估工作需要,学院评建办公室下设评建材料组、科研评建组、学生评建组、评建宣传组和评建督查组。
1.评建材料组
主 任:教学副院长
副主任:学院各专业教研室主任、学院实验中心副主任
成员:教学秘书和学院各专业教研室秘书
2. 科研评建组
主 任:科研副院长
成员:学院各专业教研室科研员
3. 学生评建组
主 任: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副主任:学院分团委书记和学生党支部书记
成员:学院全体辅导员和班主任
4. 评建宣传组
主 任:学院党总支书记
成员:学院各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宣传委员
5. 评建督查组
主 任:院长
成员:学院督导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