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岗位:小学语文 2人 小学数学 2人 小学英语 1人 小学科学 1人 小学音乐 2人 小学体育 1人 小学美术 1人 儿童康复 1人
幼儿园岗位:学前教育 30" "中小学教选聘条件
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教师职业素养,较强的团结协作意识和拼搏奉献精神;
(二)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1.国内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国(境)外高校同等学历学位毕业并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毕业生。国(境)外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所取得最后学历、学位的毕业院校须是世界大学排名榜前200名(以2024年QS、2023年THE、U.S.News排名为准)(见附件3)。
2.“双一流”建设高校(其中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对应的一流建设学科相
一致)2024届本科毕业生。
3.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2024届公费师范生。
4.获普通高校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或大学期间获国家奖学金(不含励志奖学金)或省政府奖学金(不含励志奖学金)或校级一等奖学金及以上,或个人获省级高校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
三等奖及以上荣誉的2023届、2024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其中2024届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对象先参照此资格先行报名,但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荣誉,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 浙江省内普通高校设立的“精英班”(如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学院、温州大学溯初班、浙江外国语学院卓越班、绍兴文理学院祖楠班、丽水学院行知班等)2024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6.2024届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
(1)属浙江省高考被高校一段线批次录取(不含艺术、体育类)或“三位一体”提前批录取的;
(2)大学期间获得校级三等奖学金2次或二等奖学金1次及以上荣誉;
(3)大学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
(4)担任班级正班长,班级及以上党、团支部正书记,学校学院团委或学生会正、副部长及以上干部(任职需一学年及以上,目前在职的计算至2023学年下学期期末);
(5)大学前6个学期综合考评排名班级(或本专业)前50%(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就读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一式两份,证明模板详见附件6)
(6)大学期间个人专业特长获得省级(指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或联合举办,下同)及以上竞赛个人三等奖一次及以上(未设等次比赛为前8名),或获省级团体季军及以上且个人获省
级三等奖一次及以上《篮球、足球等不设个人奖项的除外)或获国家相关项目二级运动员及以上。
7.2023、2024届普通高校本科相关专业毕业,允许报考职高学段专业课岗位。
8.国内音体美专业院校(见附件5)2024届音乐、体育、美术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前6个学期综合考评排名班级(或本专业)前50%。
(三)户籍(生源)要求
1.符合资格条件第1、2、3条之一的,户籍不限;
2.符合资格条件第4、5、8条之一的,限浙江省户籍(生源);
3.符合资格条件第6条的,限苍南县户籍(生源),不含原苍南县龙港镇、巴曹镇、芦浦镇、云岩乡;
4.报考职高岗位且符合资格条件第7条的,若为师范类专业或具有第6条所列条件之一的,户籍不限,其余限温州市户籍(生源)。
生源地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四)年龄要求
本科和硕士研究生要求199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放宽至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五)学历、学位要求
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2024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博士研究生如遇特殊情况,由本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取得学历学位的期限,但最迟不得超过2024年12月31日。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六)教师资格证要求
1.本科师范专业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2.本科非师范专业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七)专业要求
具有选聘岗位所需的对口专业(具备教师资格的,可报教师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所标注的学科相应岗位),研究生学历的可以按照本科或研究生所学专业。专业审查以毕业证书所注明的专业为准,专业资格审查详见公告的《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幼儿园教师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年龄要求:在199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户籍要求:专科学历要求温州户籍或温州生源(生源地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户籍不限;
学历及专业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
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要求: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和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
(二)除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1.2023届、2024届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毕业生;
2.2023届、2024届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须为师范类专业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之一:
(1)大学期间获得院级三等奖学金及以上荣誉;
(2)大学期间获得院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
(3)担任班级正班长,班级及以上党、团支部正书记,学校学院团委或学生组织正、副部长及以上干部(任职需一学年及以上,目前在职的计算至2023学年下学期期末);
(4)个人专业特长获得院级及以上竞赛个人三等奖一次或以上。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577-64758278 13353353303
地址: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渎浦街苍南县教育局人事科408室"